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 列表

常委会公报
推荐信息
常委会公报

常委会公报第3号(总第177号)

来源: 日期:2016-04-14 10:17:00 人气: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2016年2月2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副主任张友根分别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吴震,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周文舜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敏,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智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建平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各委办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关于提请接受李学荣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敏受市人民政府市长余勋伟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李爱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说明。听取了李爱民同志的任前陈词。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浏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日程安排


日  期 会  议  议  程 列 席 人 员 主持人













3:00—4:00
人事任免
吴  震  吴  敏  周文舜
戴智明  肖建平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周孟德
张友根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李学荣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李学荣同志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接受李学荣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二O一六年二月二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学荣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22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学荣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一六年二月二日      


浏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李爱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共浏阳市委关于提名李爱民邓阳锋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浏发干〔2016〕3号)、《中共浏阳市委关于提名周森源同志免职的通知》(浏发干〔2016〕4号),现提请:
李爱民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邓阳锋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周森源同志的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  长  余勋伟
2016年2月1日





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2016年2月2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学荣同志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成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的规定,李学荣同志已辞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浏阳市人大常委会
二O一六年二月二日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31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邓  翔 邓立波   龙花明(女) 刘一江   刘仙娥(女)
刘雨文 刘学文 孙立武 孙建科 杨  智
李  安 李建军 连志明 肖凤伟   肖赛男(女)
    张  竞(女) 张友根   张雪云(女)     陈小玲(女) 罗呈瑞
易怀泉 徐飞跃 唐林军 黄才胜 黄蔚德
傅丹阳 焦爱国 鲁建文 鲁忠良 赖才腾
  廖春华(女)        
 

请假:李学荣  黎善其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2016年3月10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副主任孙建科、刘一江分别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戴武明,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智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湘川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各委办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住建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国土局、林业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城管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与质量监督局、商务合作局、规划局、住保局、花炮局、消防大队、花炮检测中心、淮川、集里、荷花、关口等单位负责人,荷花、官渡、大瑶、枨冲、洞阳等5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和部分市人大代表。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的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保局局长陈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所作的关于《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副主任邱元雄所作的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贤桂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肖凤伟所作的关于禁毒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浏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日程安排

日  期 会  议  议  程 列 席 人 员 主持人



















2:30—3:10
    向市政府交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
戴武明  戴智明  喻湘川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陈大友  陈  清  邓科建
汤相福  张益平  王英定
赵文兵  易华堂  屈湘水
孙玉樟  唐小红  屈文毅
陈  旭  汪剑波  黄茶香
钟楚武  夏代旭  黄  武
周  剑  张  虎  刘国蓉
吴敬芳  黄  强  彭  佳
郭怀堂
孙建科
3:10—4:20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戴武明  戴智明  喻湘川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韩  昶  王坤球  陈  清
邓科建  张益平  彭树红
姜林峰  缪传良  易华堂
唐洪胜  屈文毅  陈  旭
孙玉樟  张  颂  刘  刚
王  海  殷志民  凌  旺
钟楚武  夏代旭  黄  武
周  剑  张  虎  刘国蓉
吴敬芳  黄  强  彭  佳
郭怀堂
孙建科
4:20—5:30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禁毒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戴武明  戴智明  喻湘川
邓  君  罗建中  蔡晨波
邱元雄  朱保朝  王承水
郭  曦  陈  清  汤显华
刘桂贤  苏柏松  欧阳武
余海波  孙玉樟  钟楚武
夏代旭  黄  武  周  剑
张  虎  刘国蓉  吴敬芳
黄  强  彭  佳  郭怀堂
刘一江
 


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交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的意见

20163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对花炮产业实行精准帮扶、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议案,系浏阳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斌领衔,12名代表签名附议,经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确定的议案。这个议案是代表们站在全市花炮产业发展的高度,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办好这个议案,对推进我市花炮产业的转型提质和“四化两型”建设,确保花炮产业健康、安全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特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如下交办意见:
一、进一步形成助推花炮产业转型升级的共识
花炮产业作为我市的传统富民产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虽然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有了明显进步,去年总产值达220亿元,但由于受舆论的、政策的、环保的、安全的和消费习惯改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整个产业正面临着整改、市场和资金三大压力,以及监管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要素支持越来越艰难三大挑战,形势之严竣,前所未有。因此,对花炮产业实行精准帮扶,助推产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解决好花炮产业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不仅事关整个产业的发展,不仅事关整个产业链诸多行业的兴衰,更事关30多万劳动者的就业。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问题。要高度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这一议案办好办实、办出成效。
二、实行精准帮扶,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对花炮产业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进行精心筛选,抓住主要矛盾,实施精准帮扶。
一要建立价格协商机制,解决军工硝垄断问题。军工硝生产企业实施“五统一”后,安全和质量有了明显的提升,成绩值得肯定。但当前围绕军工硝的价格,花炮产业界意见较大反映较为集中。认为由协会一家总公司经营,容易形成垄断、导致价格虚高,使本已处境艰难的花炮产业雪上加霜。市人民政府要加强价格监管,在坚持抓好“五统一”的前提下,建立包括政府部门、花炮行业和军工硝行业在内的三方价格协商机制。同时,要发挥市场作用,在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放开市场,允许外地合乎标准要求的军工硝产品进入浏阳,通过市场竞争,达到降低花炮企业生产成本,促进本地军工硝行业提升管理和质量的目的。
二要建立退出补偿机制,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行业整合、做大做强是浏阳花炮产业的发展趋势。到2018年浏阳烟花爆竹企业总数将由现在的889家减少到600家,今年要淘汰200多家,压力巨大。在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不能搞简单的一刀切,要区别对待。对那些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成长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要继续支持。对那些安全设施难达标、经营状况不佳、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的企业要通过建立退出补偿机制,引导其退出或转型。退出补偿方面可以积极向省市争取专项资金,还可联合湘赣两地主管部门和两省全国人大代表,争取国家层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淘汰工作平稳过渡,防止出现大的波动,引发大的社会稳定问题。
三要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加快企业整改换证速度。截止2月底,全市还有180家左右的花炮企业没有换到证,换证难成了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据调查,企业换证难在三个方面,一是历史的原因。花炮产业是先有企业后有标准,当时的设计与施工不符合现在的标准。二是自身的原因。有些企业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无力整改。三是部门的原因。整改换证一动图纸,就涉及到国土、林业、环保等诸多部门,办完相关手续,需要较长时间。针对上述情况,需要因企施策,部门要与企业结对子,成立专门队伍,上门进行业务指导。要建立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的联审制,通过一站式服务统一审批,压缩办理时间。
四要出台土地续签政策,解决后续发展最大瓶颈。我市花炮产业的土地大多是向农民租赁,租赁期一般为30—50年,目前即将到期,由此将带来银行贷款、租金涨价等一系列问题,甚至将处于“非法用地”的尴尬处境。因此市政府要在调查摸清全市花炮企业用地情况的基础上,出台土地续签相关政策,确保企业正常发展不受影响。对今后企业周边的居民建房,电力和移动、电信等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作出统一规定,在办理国土、林业手续时要从长考虑,核准间距,为企业发展预留发展空间,以免影响企业的后续整改扩建。
五要发挥专项资金效益,集中财力办好几件大事。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速推进花炮产业发展的意见》,根据文件规定,每年市财政将安排2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花炮产业发展。这也说明市委市政府对于花炮产业的支持力度没减。但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要将这笔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当前整个行业面临的共性问题,通过集中财力办好几件大事,尽可能让所有花炮企业都能从中获益。要积极响应并实施中央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花炮企业的税费。要想方设法减轻企业负担,降低避雷针安装与防雷检测费用,规范花检中心收取的内销产品检测费用。
三、切实加强对议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要成立议案办理专项工作小组,组建有安监局、花炮局、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花检中心、气象局等单位人员参与的班子,迅速启动议案办理。要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方法和步骤,排出工作进度表,将任务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大胆突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强力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要及时将议案办理方案和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16年11月中旬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议案办理情况报告。





关于对花炮产业实行精准帮扶
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议案

一、当前花炮产业现状
目前,花炮市场出货较慢,库存量大。因市场疲软及国家层面对环保导向的影响等因素,花炮产业逐年减产。同时,受全球经济下行的影响,花炮出口逐年下降。此外,浏阳花炮采用机械化生产后,国外客户只需购买生产花炮的机械后自行生产,对花炮产业带来一定冲击,必须对花炮产业机械设备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并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控制机械化的销售范围,以保证浏阳花炮产业的经济效益。综合上述情况,未来浏阳花炮产业发展情形不容乐观。但作为一个富民的传统产业,必须积极应对,突破目前困境,对花炮产业实行精准帮扶。
二、当前花炮产业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军工硝存在垄断市场经营问题
1、此问题花炮企业反应较为强烈。支持“五统一”,但要成立多家黑火药经营公司,让花炮企业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同时,要引入竞争机制,促使黑火药企业树立危机意识和加强企业的主体责任,转变产业发展理念,有利于黑火药行业整体提升,但不能变相垄断市场,从而提高价格谋取高额的利润,损害花炮产业利益。
2、有序放开省内黑火药运输政策。根据国家相关运输法律法规,企业进行省内黑火药运输是合法合规事项,同时也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表现。
(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过程难的问题
1、图纸设计收费过高,最低收费每个企业8万元,安全评估费用每个企业最少15000元。图纸收费过高原因是安监局要求设计水电施工图、消防施工图、建筑施工图,实际在审图和换证过程中,这些图纸根本用不上,起不到任何作用,完全是一种消费,而且设计公司根本不出这些图纸,形同虚设。
2、避雷针安装收费过高,存在部门利益问题。
3、监控安装收费过高,存在部门利益问题。
4、换证难,有些企业停产时间长达一年,对企业来讲是雪上加霜。
(三)税费过重问题
1、税收过重。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过大,产品严重过剩,市场不断萎缩,企业不堪重负,应积极响应并实施中央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减负政策,减轻花炮企业税收,降低企业成本。及时出台相关措施和政策扶持花炮传统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2、市场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花检中心收取内销产品检测费用平均每个企业每年10000元以上,此项收费应该取消。因目前商检局出口烟花检验检疫收费都已取消。
3、监控平台网络使用服务费,由安监局招标指定为移动公司收取每个企业每年6000元的服务费,增加了企业负担。
三、有关建议
(一)解决军工硝存在垄断市场经营问题的建议。当前,在行业艰难的情况下,请求政府保护好花炮这一产业。近两年来,由于市场萎缩,产量下降,导致下游企业产能出现严重过剩。在这种情况下,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政府出面规范不正当的垄断行为。如军工硝受市场垄断的问题,应有多家经营公司,让花炮企业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并且应有序放开省内黑火药运输政策,根据国家相关运输法律法规,企业进行省内黑火药运输是合法合规事项,同时也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表现。
(二)解决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难的建议。1、建议安全生产有效期由三年调整为五年;2、建议降低费用。3、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如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议延期换证。
(三)解决税费过重问题的建议。一方面,做好整个花炮产业的市场调查,充分了解花炮产业目前情况,应给予培持放水养鱼的政策,实现税收减负。另一方面,请求政府减免花炮企业的相关费用,并列入财政支出,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视频监控费、内销产品检测费等列入财政支持。





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执行〈物业
管理条例〉审议意见》交办函办理情况汇报

——201634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住房保障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交办函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着力责任分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意见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审理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责任分解,责成涉及物业管理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住房保障局加强物业管理,设立物业监管科和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配备8名专职物业监督人员和6名专职维修资金管理人员,对物业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市城管局加大对物业小区的综合执法力度,建立每天巡查、违规建筑举报奖励等制度,明确小区拆违控违信息员,对违章搭建查处实行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市规划局严格进行规划执法,严格把关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新建项目的物业用房和公共设施全部按规定配建到位;市发改局强化对物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实行物业收费公示制度、前期物业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小区收费标准备案审批制度,对违法收费项目坚决查处;市人民法院加强物业案件审理和执行力度,2015年受理180余件物业案件全部审结,今年前2个月受理的50余件物业案件,正在加快审理,确保有案必受,立案必结,维护了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住建、人社、市场、环保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均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积极落实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形成了物业工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深入调查研究,政策机制日益完善
意见提出要“解决好管理体制的问题,加大财政投入,着眼于解决当前新问题尽快出台物业管理方面文件”。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浏政办发〔2015〕17号文件,明确住房保障局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全面保障。财政局2016年预算安排物业管理专项工作经费12.6万元,物业纠纷调处经费7.4万元,比往年预算有所增加。市人民政府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物业工作目标任务,健全了物业工作责任体系,规范了小区自治管理,强化了行业监管措施,加强了物业保障机制建设。市住房保障局加强物业企业诚信经营体系建设,建立了物业项目经理人、物业企业资质年度检查、物业企业服务等级评定、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服务项目公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等制度。通过制度来落实工作举措,得到了广大业主的认同,社会反响较好。
积极探索建立内在机机。拟将原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中的平安物业创建考核,协调政法委、绩效办等部门支持,从2016年起将物业工作单列,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部门和街道(乡镇)的目标考核内容。主要从行业管理、机制建立、工作推进、投诉处理等方面进行目标考核,促进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专题研究落实,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意见提出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好管理机制和业主机构以及依法管理等物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逐一交办、专题研究抓落实。
一是物业联席会议形成制度。市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分别召开了系列物业矛盾联席会议,如政府办组织召开了碧桂园私搭乱建控制联席工作会议、龚家桥小区外墙砖坠落整治联席会议、淮川街道组织召开了鼎鹰广场外墙砖脱落协调联席会议,集里街道组织召开了财智广场遗留问题解决联席会议,关口街道组织召开了香槟现代城矛盾纠纷解决联席会议,荷花街道组织了水岸山城自治管理问题联席会议,住房保障局组织召开了物业费收缴难联席会议等等。通过联席会的召开,及时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小区停车矛盾部分缓解。通过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增加管理人员,实行车辆识别系统管理和收费停车等措施,部分小区停车秩序有了较大改善,如香山国际、鸿宇广场、浏金水岸、新月半岛、恒大华府等部分小区停车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
三是建立业主委员会民间团体登记制。住房保障、民政等部门强化协作,百合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率先在民政局进行了民间团体登记,规范了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法律责任。亚太新城、体育新城、水岸山城、彩虹城等自治小区,业主委员会准备进行申请登记,以便解决自治过程中存在的人员聘用和管理问题。街道办事处指导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选出懂法守法、热心公益、责任心强,且能保证一定工作时间的业主担任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指导财智小区4、5、6期、彩虹城小区、水岸山城、威尼斯小区等迅速选举了业主委员会,指导长城戎苑等小区及时进行了业主委员会改选。目前我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覆盖率达80%,一直走在长沙前列。财富新世界、香山国际名苑等小区在业主委员会组织下,精神文明建设精彩纷呈,小区联欢活动常态开展,打造了物业小区建设示范模式。
四、加大宣传力度,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意见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方形成遵守《条例》的氛围。宣传部门和住房保障局综合运用网络、报纸、宣传栏等传播媒介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共发放法规宣传资料200余册、《物业工作手册》150余册,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小区及业主委员会基本上保证人手一册。各小区专门设立了物业管理宣传栏,制作物业管理宣传展板60余块,全面营造了社会共同关注、理解和支持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住房保障局对物业企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了专业培训,邀请住建部干部学院物业专家,对全市60多家企业和100多个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举办了培训班,通过专业培训,既提高了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更浓厚了物业工作的宣传氛围。
五、注重管理创新,推进民生问题解决
一是创新解决机制。针对当前物业管理实际中矛盾纠纷多、投诉多的突出问题,在市政法委的支持下,将由市住房保障局牵头完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逐步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主的三调联动机制,创新建立全省首家县级物业巡回法庭,集中对物业矛盾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和审理,缓解法院物业案件数量多人手少的矛盾。主动对接12345热线和民声通道等网络物业类投诉,高效解决物业矛盾纠纷,让物业类民生利益切实得到保障。
二是打造“幸福小区”。在全市开展“美丽浏阳、幸福小区”示范物业管理小区建设,制定物业小区自治机制好、管理服务好、小区环境好、公共安全好、综合评价好“五好”标准,建立以点带面、示范带动、评比奖励的考评机制,促进全市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乡比‘幸福屋场’城争‘幸福小区’”的生动局面。
三是畅通应急维修。针对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坚持一切为业主着想、一切为业主排忧的原则,加快制定《浏阳市物业维修资金应急维修使用办法》、《浏阳市物业小区电梯应急维修办法》等符合浏阳实际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业主利益。
通过人大常委会对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审议,全面促进了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但在落实整改意见过程中,也有一些存在的问题难以在短期内全面解决:一是物业费收缴难的问题,居民的物业消费意识还未全面形成,特别有些公职人员拖欠物业费影响较坏,损害了公仆形象。二是物业管理经费财政虽然增加了预算,但街道、社区物业工作人员暂时无编制无经费,影响基层一线物业管理工作的持续开展。三是拆除违章成本过大,使部分小区违章建筑不能及时拆除,造成一些不公平现象,影响违章建筑的彻底整治。
针对物业管理仍然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全面整治,督促各级部门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努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全市人大代表继续监督检查、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
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6年3月4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月中下旬,城环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科的带领下,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5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提出的《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专题听取了市住保局、城管局、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局、人民法院等单位关于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工作情况的汇报;先后实地察看了恒大华府、亚大新城、碧桂园、香山国际、碧景湾、浏金水岸、新月半岛等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召开了两次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工作中,能够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监管力度,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审议意见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管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交办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余市长、张作林副市长和戴武明副市长分别对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作了专门批示,住保局、财政局、城管局、发改局等单位对物业管理工作都进行了专题部署,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和执行局对物业管理案件的受理、判决、执行等工作加大了力度,街道、社区对物业管理的积极性明显提升。
(二)对执法检查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
1、关于健全业主机构问题:审议意见交办后,市政府主管部门与街道、社区一起加强了对成立和改选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帮助财智小区、东紫门等小区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指导长城戎苑等小区进行了业主委员会的改选。目前我市主城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覆盖率达80%,在长沙各区县市中排在前列。
2、关于整治小区私搭乱建问题:市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副市长兼任组长的拆违控违领导小组,城管牵头组织开展了小区私搭乱建自查自纠整治行动,拆违控违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整治违建“百日攻坚”行动,在行动中共拆除违建120余起,碧桂园、荷花园、桔子园等小区私搭乱建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城管、规划等单位建立了违建巡查制度,社区和物业小区明确了违建信息员,并实行违建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各级监管巡查制度,基本上实现了违建工作早发现早查处。
3、关于物业小区交通堵塞的问题:为解决小区交通拥堵的问题,物业主管部门指导小区物业企业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交通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恒大华府通过降低车位租金(由每月300元调整为每月180元)引导业主将车辆停放到地下车库,亚大新城等小区通过收费制度调节外来车辆占用停车位的现象,新月半岛等小区通过设立隔离墩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
4、关于依法处理物业纠纷问题:市人民法院在审议意见交办后,加强了物业纠纷案件的受理和审结工作,按照依法受理,审结顺畅、执行有效的要求,采取预约立案、专人审理、倾心调解、直接送达、及时支付等做法,在去年9月份以来共审理调解物业管理有关案件一百多件,调解成功八十多件,判决执行二十多件,在全市营造了依法调处物业纠纷的良好氛围。
5、关于确定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问题:针对执法检查中部分业主委员会提出的业主委员会应明确其法律地位的问题,民政局指导百合花园业主委员会试行了民间团体法人登记,规范了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责任,为实行业主自治、小区物业自我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做好了规范性文件出台的相关工作
审议意见交办后,市人民政府委托市住保局牵头,负责起草了《浏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反复征求意见,文件已于近期下发实行。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
二、问题和建议
1、对条例的宣传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市人民政府采取发放法规宣传资料、物业工作手册、设立宣传展板以及举办专业培训班等手段,为浓厚物业工作宣传氛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小区业主和物业企业人员对条例的具体规定了解不够全面、对物业管理双方的责权利还不是十分清楚,部分业主缺乏物业消费意识,没有把物业服务作为一种商品去对待,只要求享受服务的权利,不愿履行缴费的义务,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观念还没有从“管理型”转向“服务型”,态度强硬,造成物业矛盾。
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传,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遵守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自觉性,切实履行企业责任,以优质、诚信服务取信业主。要增强广大业主的法规观念,在依法行使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义务,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影响物业正常开展的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比较多。我市小区建设遗留问题比较多,在业主入住后,这些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如通程小区130多个住户外墙严重开裂、渗水补漏二十几次也无法解决室内墙体发霉的问题;香山国际住房保质期内百余户外墙开裂渗水且一直到保修期满后都没有维修好,引起业主不满;部分小区配套设施不全,环境绿化较差,业主意见大;有的小区没有对房地产开发实行建管分离,而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指定自己的附属企业来进行物业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一旦对房地产开发商有不满,就很容易将矛盾转嫁到物业管理企业上,拒交物业费,引起物业矛盾和纠纷。
建议:要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抓好物业服务综合治理。要推进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化与常态化,统一调度,逐步消化物业管理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物业管理风险。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溯源机制,切实解决好住房保质期内外墙开裂渗水的问题。要进一步简化和优化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申办程序,进一步研究房屋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切实解决好房屋维修专项资金使用难的问题。要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妥善解决物业管理区域内共同物业收益的问题,促使物业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
3、对物业管理风险的防范重视还不够。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我市物业企业风险防范体系还不够健全,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风险防范基本上没有应急预案,物业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也比较弱。一些房地产大企业如恒大华府、碧桂园、新月半岛等,进驻开发初期自带物业企业,在房屋销售的前期,都会给其物业企业不小的经费补贴,但逐年减少,楼盘销售完后物业企业因为没有开发商的补贴根本不可能再按照开发商承诺的资质等级进行物业服务。部分物业企业经营不善,服务与收费矛盾突出,因无法正常运转在合同期未满之前一走了之,造成小区保安保洁突然中断和生活秩序混乱,亚大新城、怡和家园等都多次出现过这种情况。
建议:要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物业风险防范体系。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及时引导小区业主按照规范的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企业,或指导业主创新业主自治的管理模式,切实解决好建管不分离、收费与服务不对等、物业企业中断服务造成生活秩序混乱局面等问题。要认真组织搞好物业管理风险防范的调研工作,及早制定和完善物业风险防范的各种预案,努力构建完备的物业管理风险防范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报

——2016年3月4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桂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禁毒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市委、上级禁毒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禁毒工作按照“源头治理、以人为本、依法治理、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全面深化缉毒执法、全面深化禁毒预防教育、全面深化吸毒人员查控、全面深化禁毒管理、全面深化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先后荣获全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示范单位、全国禁种铲毒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全国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公安部“百城禁毒会战”先进单位和全省优秀禁毒委等荣誉,连续五年在长沙市禁毒综合考评和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
一、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禁毒社会化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市委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成立了以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担任主任的禁毒委员会,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禁毒委员会多次专门研究部署禁毒工作,市人大内司委多次组织对《禁毒法》、《戒毒条列》等实施调研,多次召开禁毒委成员单位会议和全市禁毒工作会议,对禁毒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化禁毒大格局基本形成。二是经费保障有力。自2011年起,我市每年安排了60万元的禁毒专项经费。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从2014年起,每年财政又安排了100万元的社区戒毒(康复)专项经费,有力地保障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全市乡镇、街道成立了创建“无毒害乡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了专人负责禁毒宣传和创建工作。32个乡镇、街道和26个禁毒委成员单位分别与市禁毒委签订了禁毒责任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并将其纳入了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与辖区单位、社区、村(居)层层签订禁毒责任书,真正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整合资源,广泛宣传,切实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一是抓好了日常禁毒教育。充分注重对中小学生日常的毒品预防教育,教育部门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学内容,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光碟下发到各中学进行播放,注重抓好了禁毒教育基地建设,在市素质教育基地建成了一个占地260平方米,集声、光、电为一体的现代化禁毒教育展厅。全市中学生以校为单位,先后分期、分批到基地进行为期3天的素质提升教育,每年组织学生观看禁毒专题影片、参观禁毒展厅,听禁毒专题讲座。最大限度地预防毒品对青少年的侵害。同时也注重在社会面上的日常宣传教育,浏阳日报、浏阳电视台均开辟了禁毒宣传专栏和专版,并组织开展禁毒知识有奖征文等活动。各乡镇、街道设置了固定宣传牌或宣传橱窗,公安机关基层所队设置禁毒举报箱,全市宾馆、旅社、酒吧及公共娱乐场所设立了禁毒警示牌。二是组织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蓝结行动第五季,影动三湘,禁毒宣传进万村”大型禁毒宣传暨焚烧毒品活动、设立禁毒宣传咨询站、开展广场禁毒文化、万人签名拒毒品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掀起了禁毒宣传的新高潮。三是认真开展了春运期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和青年学生集中返乡返城及广大人民群众探亲、旅游的时机,在各汽车客运站售票大厅、候车大厅等人流密集的场所悬挂禁毒横幅、张贴标语、摆放展板,向乘客和广大市民发放禁毒宣传卡片、传单、手册,以返乡农民工、青少年学生、驾驶人员为重点,在全市开展春运期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了禁毒宣传面,深化了禁毒宣传效果四是组织成立了社会禁毒协会。2013年全市社会禁毒协会成立,浏阳的禁毒工作社会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禁毒协会通过近两年的工作展开,在禁毒宣传、吸毒人员帮扶教育上均取得了新突破和成绩,受到了省、市禁毒协会的高度认可和表扬,并在国家禁毒专刊上予以了宣传报道。
(三)立足本地,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始终坚持重点整治与常抓不懈相结合,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保持了对涉毒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两年来,通过开展“春雷行动”“夏季攻势”“年终冲刺”等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全市共逮捕、直诉涉毒犯罪嫌疑人639人,行政拘留4291人,强制隔离戒毒905人,社区戒毒1063人,破获省督目标案件3起,部督目标案件4起,缴获毒品74公斤。尤其是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重要指示,从2015年12月1日起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集中整治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1个月,就破获了涉毒刑事案件77起,刑事拘留贩毒人员61人,治安拘留吸毒人员326人,强制戒毒52人。正由于坚持对吸、贩毒违法犯罪的严厉打击,2015年刑事案件、命案、八类恶性案件、侵财类案件同比2014年分别下降了17.8%、41.2%、50.4%、20.4%。民意调查在十个区县名列第一。
(四)强化措施,健全机构,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一是规范社区戒毒工作流程,落实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措施。2015年,按照长沙市禁毒办的要求,成立了专门的社区戒毒工作办公室,并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如实落实了对社戒(康复)人员的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加强了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全面管控。全市每个乡(镇)、街道都明确了一名禁毒工作人员,他们一方面是严格落实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报到、尿检、谈心谈话、帮扶教育等日常动态管控工作;另一方面是加强对辖区内吸毒人员的排查和发现,尽最大可能的发现隐性吸毒人员和防止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二是加大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人员和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收戒力度。2015年1-10月份我市在册社区戒毒人员354人,其中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协议人员共计100人,为加强对此类人员的抓捕率,要求户籍地派出所将其重新受案并采取措施,截止年底全市抓获此类人员70人,处置率达到70%,有效增强了对此类人员的管控力度。
(五)认真开展了“毒情大排查”,进一步加强对“三品”管理和重点地区、场所的集中整治力度。一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毒情大排查行动。制定下发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排查重点,提出了排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联动协作,全面展开了排查工作。对淮川街道、澄潭江、金刚、大瑶、工业园等重点地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收戒了一批吸毒人员,有力地打击了各种吸、贩毒现象,净化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组织开展了对涉毒重点场所的大清查、大整顿行动。两年来,共查处停业整顿涉毒娱乐场所5家,查处涉毒违法人员85人,其中刑事拘留9人,治安拘留76人,掀起了涉毒重点场所整治的高潮。三是规范了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行为。建立健全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并多次召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大会,签订了禁毒工作责任状,定期对易制毒企业进行检查和工作督导。尽管我市使用“三品”的单位多、数量大,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精、麻药品和其它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通道的情况,各级领导都对浏阳市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经费投入有待加大。随着毒情的日益严峻,吸毒人员的日益增多,禁毒成本和压力也日益增大,禁毒工作经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社会禁毒协会工作经费均需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待加强。我市成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但目前我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还存在没有专人、没有专职等诸多问题,且各乡镇专兼干变动频繁,导致了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情况不明、业务不熟、脱离管控等工作现状,不利于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由于部分群众对毒品知识了解不够,禁毒意识不强,对吸贩毒危害认识不深,尤其是吸食新型毒品的人数每年不断攀升,且低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全市毒品蔓延趋势依然严峻,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
三、下步禁毒工作打算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毒工作,遏制毒品在我市蔓延之势,推进平安浏阳建设,我们将在下阶段组织开展如下几项禁毒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禁毒工作机制,形成各单位、各部门对禁毒工作齐抓共管的常态。一是成立专门的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级规定,要成立五人以上的市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同级禁毒委会关于禁毒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加强对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推进全市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要落实成员单位责任。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禁毒工作“一盘棋”的意识,切实履职、密切配合,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本系统开展禁毒工作,落实禁毒委确定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安排专门经费,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定期向禁毒委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三是要落实乡镇街道责任。乡镇、街道要建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禁毒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康复)、禁种铲毒等禁毒工作。四是要落实督查督导责任。禁毒委要认真贯彻落实《长沙市禁毒工作责任制》,将禁毒工作纳入到全市各单位绩效评估、文明创建测评和综治考评范畴,负责对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履行禁毒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检查,考核结果要作为对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述职讲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禁毒工作作为一种常态化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二)强化打击管控,形成对涉毒违法犯罪严查重处的常态。
一是强化对涉毒违法犯罪的侦破打击。进一步完善多地域、多部门、多警种、多层级缉毒破案机制。立足浏阳,破大案、擒毒枭、端窝点、堵源头。基层所队高度重视打击零星贩毒活动。二是落实“逢嫌必检”机制。全面落实“办案先行查毒”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的发现隐性吸毒人员,确保对辖区内拒绝报到和严重违协两类人员的管控到位。三是加大对特殊人员的收治力度。积极协调上级监管部门,加大对特殊涉毒人员的收治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四是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易涉毒场所的管控力度,挤压涉毒违法犯罪空间;加强对易制毒物品的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企业、重点品种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实现网上动态监管,决不能让我市成为制毒窝点和制毒原材料的输出地。
(三)强化宣传教育,形成“识毒、拒毒”的预防教育常态。
按照“预防为主”的禁毒宣传教育方针,结合职能制定和落实禁毒宣传教育计划,将毒品预防教育与普法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健康教育、科普教育相结合,多形式、全方位的开展禁毒教育宣传,全面落实禁毒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社区、进农村”的六进活动,不断提升全民禁毒意识。
(四)强化经费保障,形成禁毒经费优先的保障体制常态。
一是加快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根据上级规定,登记在册吸毒人数超过2000人以上的县(市)必须成立强制隔离戒毒所。目前我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已超过6000人。2015年11月23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1次)同意浏阳市按要求规划建设强制隔离戒毒所,并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确保2016年启动建设,2018年投入使用,增强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收治强戒力度。二是加快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机制的落实。国家、省规定将继续推行《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长沙市禁毒委、财政局、公安局联合于2013年5月17日下发了《长沙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各区、县(市)由财政安排设立100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资金,我们将争取尽快落实,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同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
禁毒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是决定民族兴亡与命运的神圣工作。我们一定敢于担当、认真履职、迎难而上,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打赢这场禁毒人民战争!


关于禁毒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6年3月4日在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4年3月4日,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副局长孙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禁毒工作的情况报告》,常委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向市人民政府交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审议意见》。为了解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内司工委在副主任刘一江的带领下,到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文体广电局、疾控中心等单位和淮川街道北正社区、北园社区等地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在禁吸戒毒、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多措并举加强了毒品防控。按照“预防为本、综合治理”的方针,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责,加强了毒品的宣传和预防工作。在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禁毒委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设立禁毒宣传咨询点、组织广场禁毒文化活动、禁毒志愿者游行等形式,深入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局通过开设禁毒教育主题课、设立宣传栏、制作手抄报、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强了对在校青少年的防毒拒毒教育。文体广电局加强了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宾馆、酒吧、歌厅等公共场所均设立了禁毒警示牌。公安、卫计等部门加强了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储运管理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生产、经营、使用管理,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2、重拳出击惩治了毒品犯罪。公安机关保持了对涉毒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近两年共查获涉毒犯罪嫌疑人639人,行政拘留4291人,强制隔离戒毒905人,社区戒毒1063人,缴获毒品74公斤。司法机关对涉毒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从严从重判决,两年来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毒案498件592人,提起公诉480件576人,法院判处刑罚480件559人,有力打击了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3、部门配合推动了社区戒毒。加强了社区戒毒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审议意见交办后,市财政增加了经费投入,社区戒毒经费由原来的每年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禁毒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工作,各乡镇、村(社区)都安排了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戒毒日常工作,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台帐,落实了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尿检等工作,社区戒毒人员基本上得到了管控。
二、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市在禁毒宣传、社区戒毒、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大多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相对日益严峻的禁毒形势而言,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毒品蔓延趋势还未完全遏制。一是吸毒人数急剧增长。2013年我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为3206人,2014年为4277人,2015年为6051人,每年以1000余人的速度持续递增。按国际显性与隐性吸毒人员1:5的标准推算,全市目前实有吸毒人员应在30000人以上。二是吸毒人员分布广泛。涉毒地域广。目前全市32个乡镇、街道均有吸毒人员,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在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共有24个。涉毒人群复杂。过去涉毒人员多为社会无业人员,现在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职业均有人员涉毒,公职人员涉毒现象也偶有发生。2015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有26人因吸毒受到处理。涉毒人员低龄化趋势加剧。目前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的4266人,占70%。18岁以下的吸毒人员,2013年仅为2人,2014年增至21人,2015年高达81人。
2、禁毒工作合力还未整体形成。一是禁毒工作体系不健全。禁毒办人手紧张,作用发挥有限。我市成立了禁毒委员会,下设禁毒办,但禁毒办工作人员系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兼任。禁毒大队承担了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职责,自身警力不足,仅安排1—2名民警负责禁毒办日常工作,工作开展力不从心,禁毒办应有的职能难以发挥。禁毒委工作机制不完善,部门履职不到位。禁毒委对各成员单位调度不十分经常,考核不十分严格,未建立行之有效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成员单位之间未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禁毒工作还没有摆脱以公安机关单打独斗为主的工作现状,齐抓共管的禁毒工作格局未整体形成。对酒吧、歌厅、宾馆等毒品易发场所,公安局、文体广电局等单位很少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公安机关查处的文化娱乐场所涉毒案件也未能及时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导致涉毒场所的经营者得不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经营者的禁毒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到位。二是社区戒毒成效不明显。根据《禁毒法》规定,对吸毒成瘾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应责令其接受为期三年的社区戒毒。乡镇街道应成立社区戒毒工作办公室,并配备工作人员,对社区戒毒人员及时接收并签订协议,由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家庭组成的帮教小组对其进行帮扶教育,实行动态管理。但目前我市社区戒毒工作还存在没有专人、没有专职、没有专心等诸多问题。根据规定,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在30人以上的乡镇必须设有专人从事社区戒毒工作。我市除小河乡外,其余31个乡镇、街道登记在册吸毒人员都超过30人,但工作专干均为兼职,且变动频繁,部分专干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对社区戒毒人员情况掌握不明,督促戒毒人员报到、谈心谈话等帮扶教育职责履行不到位,日常的动态监管教育流于形式。
3、宣传教育氛围还不十分浓厚。一是宣传教育不经常。禁毒宣传教育主要集中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日常的宣传教育比较缺乏。毒品预防教育有待加强。我市未按规定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计划,中小学虽开设了毒品预防教育课,但课程的数量和质量达不到《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规定的要求。2015年12月对被拘留在押的109人(其中涉毒的62人)进行了调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20人,其中涉毒在押的62人中无一人是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押的109人中,只有7人在学校或社区接受过毒品预防教育,尤其是涉毒的62人无一接受过毒品预防教育。二是群众参与不积极。乡镇街道、村(社区)没有认真落实禁毒宣传教育“六进”工作措施,广大群众的识毒、拒毒意识还不强。我市没有出台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奖励办法,群众举报毒品违法行为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全民参与禁毒的意识和氛围尚未形成。
三、意见和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毒工作,遏制毒品在我市蔓延之势,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责任落实,构建齐抓共管的禁毒工作格局。市政府要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始终保持对毒品的“零容忍”。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根据上级规定,要成立五人以上的市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或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落实同级禁毒委关于禁毒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加强对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推进全市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乡镇、街道要建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禁毒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康复)等禁毒工作。二是落实工作责任。禁毒办、乡镇街道及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禁毒工作“一盘棋”的意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建立责任明晰、运转顺畅、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禁毒工作体制。要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安排专门经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本系统开展禁毒工作,落实禁毒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完善工作制度。市级、乡镇街道要建立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本辖区毒情动态和发展趋势,制定工作方案,严厉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要建立横向(各成员单位之间)和纵向(市级和乡镇)的情况通报制度,准确掌握毒情动态,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要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对毒品易发场所、路段,公安、文体广电等部门以及公安内部各警种要加强配合协作,定期开展联合突击检查,多管齐下打击涉毒行为。要强化经费保障。逐步加大禁毒工作、社区戒毒的经费投入,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各项禁毒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强督查考核。禁毒委要将禁毒工作纳入到全市各单位绩效考核、文明创建和综治考评范畴,负责对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履行禁毒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严格考核,确保禁毒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强化打击管控,保持严查重处的禁毒高压态势。一是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公安局要优化内部考核管理,合理分配办案指标,充分调动禁毒大队、派出所打击涉毒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多地域、多警种、多层级的缉毒机制,形成侦破打击的高压态势。要提高办案质量,扎实做好侦查取证工作,确保涉毒人员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要进一步加强对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易涉毒场所的预防管控,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执法检查制度,大力整治公共场所吸贩毒问题。二是切实抓好社区戒毒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好社区戒毒工作主体责任,建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村(社区)、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禁毒协会、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项经费,落实考核措施,确保社区戒毒工作落实到位。公安局要密切配合乡镇街道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对严重违反戒毒协议的人员要及时收戒,对脱管人员要尽力追逃到位,为社区戒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全域覆盖的常态预防机制。一是提高禁毒宣传的覆盖面。按照“预防为主”的禁毒宣传教育方针,宣传部门、媒体要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平安城市”、“ 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内容,加强对毒品知识、毒品犯罪、毒品危害的宣传报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能制定和落实禁毒宣传教育计划,将毒品预防教育与普法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健康教育、科普教育相结合,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同时,要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到党校、干部培训计划,强化党员干部的拒毒意识。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依托“平安屋场”、“平安小区”等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全面落实禁毒宣传教育“六进”活动,不断提升全民禁毒意识。二是增强禁毒宣传的针对性。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针对新型毒品种类多、难以识别的特点,要制作禁毒宣传专题片,通过媒体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广而告之;禁毒专题讲座要尽量通过实物展示、图片展览等形式,提高识毒防毒能力。宣传对象要有针对性。要着重抓好青少年等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教育部门要按照教育计划、大纲、教材、课时、师资“五到位”的工作要求,把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到所有中小学教学计划中,不断提高中小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






浏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29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邓  翔 邓立波   龙花明(女) 刘一江   刘仙娥(女)
刘雨文 刘学文 孙立武 孙建科 杨  智
李建军 连志明 肖凤伟     张  竞(女) 张友根
  张雪云(女)     陈小玲(女) 易怀泉 徐飞跃 唐林军
黄才胜 黄蔚德 傅丹阳 焦爱国 鲁建文
鲁忠良 赖才腾   廖春华(女) 黎善其  
 

请假:李  安(学习)、肖赛男(女)(开会)、罗呈瑞(长沙人大开会)